避雷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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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雷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
周文岩
避雷针的作用是接受雷云中的放电电流并将其导入大地,因此,避雷针应安装在比被保护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更高的位置。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经验和试验确定,一般高度为h的单支避雷针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为1.5h。
对于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工业建筑物应采用独立避雷针。避雷针应有防腐蚀措施,或用能耐腐蚀的镀锌圆钢制成,其横断面不得小于100mm2。避雷针的顶端可做成尖形、圆形或扁形,而不必做成三叉形或四叉形;在腐蚀较强的地方使用时,应适当加大避雷针的横截面。
高耸的金属烟囱可不必另装避雷针和引下线,可以在其下部直接焊接到接地装置上。
引下线是雷电电流流入大地的通道,其截面积主要从机械强度方面考虑,一般不得小于48mm2,应沿建筑物的外墙敷设,其路径应尽可能短而直。引下线应避开建筑物的出入口和行人容易接触的地方,以防止接触电压电流事故发生。
独立的接地极最好埋设在人们不常到达的建筑物外侧,其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.5米。
防止雷电波引入建筑物的措施一般是装设保护间隙或低压避雷器,也可将进户线前的瓷瓶铁脚接地,使之成为一个放电保护间隙。高架天线可采用真空避雷器、小型放电间隙或开关接等措施,它们对防感应雷电流虽然起作用,但是遇到直击雷时,仍然是不安全的。
对于直爆炸燃烧危险的建筑物,防雷措施有更高的要求。一般为了防止反击,都采用独立避雷针为宜。在采用避雷针保护时,所设置的避雷必须高出有爆炸性气体的排气管管顶3米以上,其保护范围也应按高出管顶2米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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